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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工作,不拼命,不去想不愿意想的东西,不做不想做的事,不见反感的人,不说半句奉承的话,不受任何人的气;郑重耐心的治疗自己的身体,尽能力照顾爱人,多花时间关心家人,睡觉前不再倒数截止到天明还能睡几个小时,早上更不用听到烦人的闹钟声,不用担心外面几时下雨,不用害怕穿着湿衣裤捱一天;吃想吃的东西,看喜欢的电视剧集,玩钟意的电脑游戏,去美好的咖啡馆,与熟悉的友人聚首,…… 彻底闲散,如此奢侈的浪费着时间。不多,两周就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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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8
不过说起那些红尘俗事 - [某一站]

世间情爱万千种,善始善终的爱,唆人致疯的爱,得偿如愿的爱,不了了之的爱,与恨交织的爱,如履薄冰的爱……人们从这每种爱中得到了正负两方面的情感回馈,可无论好坏,都没有人对它真正的退避三舍,人人都还是对爱无限暇想与憧憬,置之其中时天上云端地上水,心情上天入地也甘之如饴。是为爱情的神奇。
鄙人非评述爱情,因为对爱,我至今都还未曾真正了解它,摸透它。我只是叙述一种自我感受,一种在爱里颠翻倒跌后内心深处的某种感触,个人见地。我喜欢的爱情,是如张爱玲笔下那般爱。光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透露倾慕之情,便可以洋洋洒洒写上好几大页纸。那里所展现出来的爱,是绵细温厚的,是长流之水,是微风环绕,是耐性之极的。从普通男女间的友谊升华至爱情,那个过程是徐缓漫长的。中间必须有一段为时不短的朦胧期,而那置于朦胧中的一切男女之情,都显得格外美妙,愈发诱人。因为那情感,似是有,却又琢磨不透,耐人寻味;似是抓不上手,却又总是在眼前荡漾出一片一片令人心悸的涟漪。
而另一种爱,来临时如疾风般迅驰。带着些许强悍的力量,在短时间里全然扰乱人心志,在心志不清中,就已把对方来带的情爱生生握在手中了。彼时,一切都是强烈的,肯定的,丝毫不瞻前顾后,也分不出空闲心去犹疑。爱恋,就开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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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女作者说,阅读绝不是搞劳动。 如果一本书让你读起来不感觉快乐愉悦,那对你来说便不是本好书。不感到愉悦,那么这过程便成了搞劳动。搞劳动是美德,是必须,但显然,不会是一个让人享受的美妙过程。
糼时已喜爱读书。觉得阅读是一件让人充实和满足的事情。在我不算太短的读书生涯里,我经历了郑渊洁时代、鲁迅时代、卫斯理时代、安妮宝贝时代、张小娴时代、亦舒时代。这些作者、写字人,在我的各个阶段都对我产生了某些方面的影响。是的,我称他们为作者而不是作家。也许并非每个人都喜欢他们的文字,也许他们的作品并未得到专业的肯定,但能感染到读到作品的人,便已是当之无愧的作者写者。者字,乃我对他们的一种不受任何辖制和框束的尊称。在钟情他们某人的某个时期,他们于我就像上帝派来抵达我内心的使者。透过文字,让我感到在茫茫世界中找到了细腻而精准的共鸣,让我的心灵有了归属感。所以,喜爱的作者对我,总是带着一份亲近感。
我有个习惯,遇到喜爱的书,反而会看得很慢。我会在心境和环境都恰到好处时才读它们,这是我对作品对作者的尊敬,也是对自己的选择的郑重。所以,看书的频率会有些断续,但无碍我心灵被感染的连贯。 阅读一本好书,哪怕花再长的时间去读它,也觉意犹未尽,刹那芳华;而一本不对味口的书,一气呵成的快速看完,也觉那段时间被耽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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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任是太过强大又太过薄弱的一件东西。 它存在时的力量大得惊人,可以抵抗一切外在内在的阻力。 可一旦消失了、支解了、破灭了,便似一阵微风、一粒细沙、一句花俏不负责任的承诺那样虚渺不切实际,那样不足以与任何对抗。 甚至什么都不是。 原来以它为根基建立的,一夕坍塌不复再。 不复往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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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又一个新的起点,开始一段全新的旅程。走走停停,停停看看,看看想想,想想写写,写写忆忆,忆忆笑笑,笑笑走走,走走,走走……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